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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分类:航达工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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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9-1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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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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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制定《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  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的全体人员。

3  公司安委会主要职责

3.1  公司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公司安委会由公司领导、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3.2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组织制定并审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方针目标。

3.3  及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并指导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决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奖罚事项。

3.4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规章制度和规定。

3.5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和研究部署公司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

3.6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公司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做出处理决定、研究整改措施和方案。

4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4.1.1  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始终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1.2  确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工作职责,与公司各项目部主要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监督检查履行情况。

4.1.3  组织制定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1.4  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负责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4.1.5  审批、颁发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1.6  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1.7  审定公司年度预算,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

4.1.8  组织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1.9  组织制定公司各类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

4.1.10  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  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4.2.1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4.2.2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2.3  按时参加上级公司、当地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安全工作。

4.2.3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

4.2.5  作为公司安委会副主任,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并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实施。

4.2.6  依据上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4.2.7  审定安全生产措施和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4.2.8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2.9  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要亲临现场,积极组织抢救,降低事故损失,参与事故调查并协助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事故处理意见,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报公司领导

4.3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4.3.1  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4.3.2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组织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3.3  按时参加公司、当地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安全工作。

4.3.4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参加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

4.3.5  作为公司安委会副主任,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安全生产检查,并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实施。

4.3.6  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降低事故损失,参与事故调查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4.4  分管其他业务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4.4.1  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4.4.2  在分管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4.4.3  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4.4.4  参与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5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4.5.1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

4.5.2  在组织制定公司技术发展规划, 以及审核设计、施工等技术方案时,坚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

4.5.3  负责对公司实施的重大项目进行安全技术方案审查。

4.5.4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安全技术方面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技术措施。  

4.6  财务总监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4.6.1  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负责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开支。

4.6.2  审定资金计划, 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所需资金的投入, 防止挪用专项安全生产费用。

4.7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4.7.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组织开展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工作计划、要求,并督促检查落实。

4.7.2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范各类事故。

4.7.3  及时倾听公司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与建议,积极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4.7.4  配合公司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职工技术练兵和比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

4.7.5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责任人认定和处理提出建议。

4.8  安全总监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4.8.1  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

4.8.2  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构建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并推动有效运行;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8.3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责令下属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可责令停止其作业。

4.8.4  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  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5.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5.1.1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1.2  根据上级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计划和控制目标,拟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计划和控制目标,并组织贯彻落实。

5.1.3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对各项目部、自有船舶年度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提交公司有关部门。

5.1.4  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督查计划,定期组织安全督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情况。

5.1.5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例会,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和违规违章查处情况,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措施,并对安委会决定事项,及时通报,抓好落实。

5.1.6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和演练。

5.1.7  负责公司陆地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陆地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5.1.8  组织协调公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并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5.1.9  协调配备公司各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1.10  根据上级及属地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认真监督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的管理标准。

5.1.11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监督指导公司各单位安全费用按规定提取与使用。

5.1.12  参加公司所属施工船舶调遣的安全检查。

5.1.13  审批公司所属项目的综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5.1.14  参与审核公司所属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

5.1.15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制度,并监督各项目部的执行情况,根据规定每年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5.1.16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交流,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取证,配合综合办公室进行新员工入司“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人员培训考核,确保持证上岗。

5.1.17  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5.1.18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表彰工作。

5.2  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5.2.1  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有关安全工作事项记录,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并督促实施,及时批办和传递上级及下属单位发送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资料。

5.2.2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涉及安全方面的问题,凡符合国家政策的,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

5.2.3  负责职工定期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提出预防疾病和职业病措施。

5.2.4  负责所属后勤服务人员、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车辆日检制度,确保车质、车况完好。对各类办公设备及其它设备要制定管理制度。

5.2.5  保持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监控相关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程序文件的有效性,每年对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提出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报告或建议,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5.2.6  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训、申报、注册等工作;组织新入司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组织船员证书的考证培训及证件管理工作。对特殊工种人员应及时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5.2.7  配合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企业“三类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取证。

5.2.8  根据国家规定,合理配置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注意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合理比例。

5.2.9  负责公司所属船舶配备人员任职考核工作,负责船舶专业技术人员的换取任职证书工作。

5.2.10  办理职工工伤保险,负责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会同安全生产委员会做好工伤职工的住院治疗、伤残鉴定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和落实工伤职工相关待遇。

5.2.11  合理制定劳动时间,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保护工作。

5.2.12  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稳定治安秩序,确保治安责任区安全。

5.2.13  指导公司各项目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监察员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比武练兵活动。

5.3  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5.3.1  负责了解在建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对施工生产中安全情况进行监控,及时纠正违章。

5.3.2  指导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要分析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5.3.3  船舶调配时,要充分考虑危险因素对船舶适应性的影响。组织公司所属施工船舶调遣工作。

5.3.4  在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布置总结生产的同时,要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5.3.5  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供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情况和安全措施,参与安全检查。

5.3.6  签定各类分包合同时,要审查分包商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签定租船合同时,要审查船舶各类证书和船员证书,严格执行公司工程分包与船机设备租赁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5.3.7  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

5.3.8  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作时,应督促项目部和施工人员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并协助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5.3.9  组织对项目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一并进行安全环境技术交底。

5.4  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4.1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重大的技术设施,如深基坑支护、水上钢平台、起重吊装、大型预制构件(沉箱等)海上拖带、高层脚手架的搭设和拆卸、特殊脚手架的搭设和拆卸、模板工程、塔吊的搭设和拆卸,均需有计算书。

5.4.2  参加编制或审查安全操作规程,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要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编制操作规程参加或组织技术革新的鉴定工作。

5.4.3  审核好施工现场总平面规划,并检查督促实施。

5.4.4  审核企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设施与措施。

5.4.5  参加事故调查,参与作出安全技术鉴定。

5.4.6  督促项目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区域地下管线布置状况,制订、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5  预算合约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5.5.1  预算合约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成本控制部门,负责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5.2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对工程项目进行制造成本核算时,应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5.5.3  在投标和签订合同时,必须认真分析施工生产的安全条件和风险因素,规避安全风险。

5.5.4  根据中标合同条款核定各单项工程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全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确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

5.5.5  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法律事务活动。

5.5.6  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督促签订好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并送达安全部室存档备案。

5.5.7  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严格审核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履约能力,审查分包合同、法人委托合法合规性,分包合同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内容。

5.5.8  负责安全生产过程及事故处理的法律援助,监督指导经营、施工等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维护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5.5.9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种关于安全生产的活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情况各种合同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5.10  参与实施公司应急预案及演练。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5.5.11  组织对工程踏勘时应将安全风险列入踏勘内容。

5.5.12  负责组织材料供应商安全能力评审及工程分包方安全资质评审。

5.5.13  对分包(联营)方签订经济合同时,负责依照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合同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及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并定期组织合同评审。

5.6  市场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6.1  在进行工程招投标时,应确认标单位必须具备的相应资质或投标时本单位资质是否满足投标要求。

5.6.2  在工程投标报价时,应当确定水运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5.6.3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依照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合同双方安全生产职责,确定安全生产费用。

5.6.4  进行项目风险评估管理时,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评估作为综合评定项目风险的重要依据。

5.6.5  编制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时,应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目标、措施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

5.6.6  编制经营计划、更新改造和挖、革、改措施计划,应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确保资金。

5.6.7  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学习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7  财务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

5.7.1  将公司所属项目部上报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经审核后,列入公司年度全面预算,并协助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促予以实施。

5.7.2  按审定的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保证各项安全资金足额到位。

5.7.3  负责公司财务资金安全管理工作。

5.7.4  组织本部门职工认真学习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8  物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8.1  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劳动保护法规、标准,认真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文件。

5.8.2  对所购置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负责。

5.8.3  协调好工程物资部门与施工一线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

5.8.4  负责对各级材料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8.5  对安全技术措施中所需的材料及物品应保证供应。

5.8.6  对采购安全方面所需的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救生圈以及其它安全防护用品等,要采购合格产品、符合国家安全用品的规定。

5.8.7  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不得因采购、发放不及时影响施工。

5.8.8  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和周转使用。

6  项目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6.1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6.1.1  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1.2  建立健全项目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1.3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所在地区和合同的安全要求。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6.1.4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判定重大安全风险,制定管理方案,组织制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1.5  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有效实施

6.1.6  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1.7  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1.8  加强对协作队伍和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监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防范安全风险。

6.1.9  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及项目安全文化建设,关注职工健康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6.1.10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6.1.11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6.1.12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维护企业形象和信誉,实现安全生产。

6.2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2.1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6.2.2  建立健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确定项目部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项目部各岗位、作业队、作业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各岗位、作业队、作业班组。

6.2.3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6.2.4  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有效实施。

6.2.5  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负责带领或安排副经理及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听取检查结果,对检查出的重点事故隐患和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6.2.6  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2.7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整改工作。

6.2.8  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2.9  负责落实公司制定的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在布置施工生产工作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6.2.10  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该项目的有效运行,对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文件、应急方案、规章制度等进行审核、审批。定期检查各项运行记录并签字。

6.2.11  组织人员到海事局、海洋局办理安全生产施工所需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航行通(警)告、海洋废物倾倒许可证等安全施工证书。

6.2.12  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对人、物、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况和管理缺陷进行排查,排查事故隐患,加紧整改,针对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果断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6.2.13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对新聘的项目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等临时用工必须进行项目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2.14  组织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6.2.15  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编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负责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6.2.16  负责监督检查分包单位作业班组的安全管理,组织对分包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和作业船舶入场前安全评估,制作评估报告。审核《分包安全管理协议》、《租船安全管理协议》是否明确了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予以签定。

6.2.17  定期组织项目部各部门开展工地危险源辨识和重要风险评估,并组织制定针对性管理方案,改善安全作业环境,坚持文明生产。

6.2.18  组织做好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月及其他各专项安全活动,编制活动方案,并认真落实。

6.2.19  海上作业,根据船舶需要,负责组织经理部人员和物资管理人员及时向船舶提供岸基支持,把船舶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公司有关部门。

替代关系:当项目经理不在项目部时由副经理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利。

6.3  分管生产、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3.1  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6.3.2  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协调和综合管理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船舶、作业班组及协作单位。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6.3.3  贯彻实施国家、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并落实到生产全过程,建立安全考核机制。

6.3.4  对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负现场领导责任。

6.3.5  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执行贯彻。辨识工地危险源和重要风险评估,组织编写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方案。改善职工劳动作业环境,坚持文明施工。

6.3.6  主持、组织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作业班组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检查安全教育记录。

6.3.7  在指挥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危险作业点的预控工作,做好“反三违”工作(即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6.3.8  带领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负责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期限,在短期内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防控措施。

6.3.9  主持本项目部每月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将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安全管理缺陷、安全控制措施等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部属本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计划。

6.3.10  组织制定本项目的防风、防台等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审批,并传达到每个相关单位和船舶。加强演练并根据现场船舶设备的变化及时调整现场处置方案及日常管理工作。

6.3.11  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技术交底”,并向施工班组、协作单位、分包单位、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3.12  负责协作单位、分包单位及租赁船舶的安全管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协作单位机械设备和船舶、分包单位机械设备和船舶进行评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和船舶禁止入场。对协作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缺陷和检查出的隐患发出整改通知,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建立不合格协作单位、分包商、船舶名单并及时上报公司。

6.3.13  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月及其他各项专项安全活动。

6.3.14  组织项目部各岗位做好船舶出海调遣的封舱加固,拖航检验,接、送套等工作。

6.3.15  负责组织项目部各岗位向船舶提供岸基支持。

6.3.16  发生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现场具体情况,指派专人做好现场记录。

替代关系:当副经理不在项目部时由总工替代。

6.4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职责

6.4.1  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

6.4.2  协助经理落实安全生产指标。

6.4.3  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编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定施工工艺、工程安排时,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定期到现检查,保证措施的有效性。

6.4.4  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重大风险源、环境因素等进行有效辨识,并制定安全防控措施。

6.4.5  组织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组织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4.6  负责对分管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对新聘的工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指派工程技术人员上船工作时应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6.4.7  检查现场作业时应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指导和解决现场的安全生产技术问题。

6.4.8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参加施工作业队伍入场前评估。

6.4.9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4.10  协助经理做好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理。

6.5  财务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5.1  认真执行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

6.5.2  负责财务票据和现金安全。

6.5.3  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所需资金。

6.5.4  保证应急情况所需资金的提供。

6.5.5  参加应急抢险的后勤保障工作。

6.6  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6.1  认真执行上级及公司下达的安全文件和要求,根据国家的安全法规和公司颁布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6.6.2  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项目的具体执行,并保留运行记录。

6.6.3  负责职工轻伤事故为零(不包括火灾)、火灾一般事故为零、因火灾事故引起职工轻、重伤事故为零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具体分解与落实。

6.6.4  负责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对新聘的项目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作业队伍人员、临时用工进行项目级安全教育。协助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教育。保留安全教育记录,建立教育培训人员档案。

6.6.5  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临时招用的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无证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6.6.6  参加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各种应急处置方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及管理工作。

6.6.7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并予以复查验收,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6.6.8   负责陆地作业现场及办公、宿舍防火设施的配备,消防疏散图的制作。

6.6.9   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具体做好对分包队伍、施工船机班组、协作单位及其他施工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6.10  参加审核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6.6.11  参加本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对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有权向公司直接报告。

6.6.12  监督协作单位的项目部及租赁机械设备、船舶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缺陷和船舶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6.6.13  负责到海事局办理施工船舶航行警告(通告)发布的具体工作。

6.6.14  做好公司所属船舶出海调遣的封舱加固检查。

6.6.15  根据公司和项目部的安排,负责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月及其他各项专项安全活动的实施工作,并保留活动记录。

6.6.16  负责交通船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交通船消防、救生、通讯等设备及乘船人员是否正确穿救生衣,制定交通船安全管理规定。

6.6.17  负责工地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保证车质、车况状态良好,岗证相符。教育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6.6.18  负责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使用。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

6.6.19  负责安全技术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6.6.20  协助项目副经理做好应急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

6.7  调度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  在项目副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船舶、车辆调度工作。

6.7.2  负责道路交通一般以下事故为零的安全生产指标工作的具体落实。

6.7.3  每天按时收看气象信息,掌握天气变化,发现灾害性天气(热带气旋、风暴潮、突发性天气)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根据经理的指示及时通知施工船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贻误时机。

6.7.4  负责与港务调度联系,准确掌握进出港船舶动态,及时协调施工船舶避让。

6.7.5  负责交通船、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管理,在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天气时,无特殊原因,应禁止使用交通船及机动车辆。

6.7.6  负责向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汇报安全生产调度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6.7.7  在应急情况发生时,负责上级指示的传达和现场情况的收集工作,作好应急反应记录。

6.8  总务后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  认真执行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后勤管理方面的安全工作。

6.8.2  协助安全工程师(安全员)落实职工轻伤事故为零(不包括火灾)、火灾一般事故为零、因火灾事故引起职工轻、重伤事故为零的安全生产指标。

6.8.3  负责项目部办公和宿舍的防火、防触电、防雷击、防有害气体中毒安全管理工作。

6.8.4  监督食堂做好卫生健康和防止食物中毒工作。

6.8.5  应急情况负责抢险人员饮水、食品、药品的供应工作。

6.8.6  参加应急抢险工作。

6.9  测量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  认真执行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

6.9.2  在测量工作中,遵守安全规定,对参加测量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防止测量仪器受损和人身伤害事故。

6.9.3  负责对测量船的安全监督与检查。

6.9.4  负责提供防风锚地的水深图,及大风、台风过后,风对施工水域造成影响的测量。

6.9.5  参加应急抢险工作。

6.10  施工船舶船长安全生产职责

6.10.1  船长对船舶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6.10.2  落实全船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监督船舶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6.10.3  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召开安全例会,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船舶安全施工。

6.10.4  根据规定组织各岗位对船舶设备的各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缺陷及时报告,在未整改之前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6.10.5  定期开展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船员的安全技能和意识,按规定开展各项应急演习并留有记录。

6.10.6  发生事故,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和实施抢救,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各类事故认真总结、分析,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6.10.7  对新施工区域或施工复杂的航道应结合水文、气象、海域特点及本船性能,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6.10.8  季风季节、台风季节,根据施工特点及时组织制订本船的防风、防台预案并上报经理部。

6.11  施工作业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6.11.1  对所属班组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6.11.2  每天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批评制止,不断完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6.11.3  向班组交待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违章指挥和让职工冒险作业。

6.11.4  发生事故时,要积极组织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降低事故损失,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11.5  组织并参加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整改。

6.11.6  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要求其持证上岗作业,对新职工或调换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7  附则

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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